秦都区陈杨新界1号楼对面违建车棚 开棋牌室

李先生
2024-02-28 09:42
点击数:

我是咸阳市秦都区陈杨新界小区的业主。

1、投诉陈杨新界小区1号楼对面的违建棚子(棚内安装空调作为私用)占用原规划绿化用地十年之久,对外说是电动车棚但挂羊头卖狗肉,里面仅有部分可停放电动车且必须交高额的停车费,现在里面已经成了麻将馆。业主投诉多年均未拆除,面对违规占用绿地未做出任何有效措施。

2、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库无法正常使用,业主电动车无处停放。

3、陈杨新界小区是回迁商品房混住小区,人口密度大,电动车上万辆,人多地方小,业主停车地方少,随处停车导致消防通道堵塞,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希望职能部门尽快拆除违建车棚或者让车棚归小区物业和全体业主免费停。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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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2-28 09:46
已转交 2024-03-01 17:39
已反馈 2024-03-11 16:54
已反馈 2024-03-1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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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陈杨新界1号楼对面违建车棚 已调查处理
秦都区
2024-03-11 16:54

咸阳市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2024年3月8日收到秦都区政府督查室转来贵单位《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4]第03017号),内容为2024年2月28日,网友“李先生”反映“秦都区陈杨新界1号楼对面违建车棚开棋牌室”的情况。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高度重视,即刻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反映问题,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直属三中队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投诉中涉及的车棚属陈杨新界小区,该小区共17栋楼,其中陈杨寨村村民安置房12栋,其他5栋为商业住宅,投诉中涉及的车棚系陈杨寨村村委会于2017年5月筹资建设。该车棚建设起因系2014年11月陈杨新界交付村民使用后,由于多次发生电瓶车、自行车被盗事件。经过各方协商,为了解决机动车停放问题,也配合消防管理并杜绝楼内安全隐患,应村民(业主)建议,于2017年5月由村委会筹资在此处建设车棚。同时,在2019年4月该小区所属物业即彩虹物业办公室对该车棚是否保留的事宜向业主进行了调查问卷,绝大多数业主表示希望保留车棚。鉴于以上事宜,陈杨寨村村委会、彩虹物业及大部分业主要求保留车棚。

关于投诉人认为车棚系违建要求拆除的问题,依据《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区权限划分意见》(咸政发〔2016〕14号)“市级执法管理职能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一)城乡规划管理”中“5、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6、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等规定,违法建筑的查处及拆除职权属于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职责,该项执法权并没有下划到秦都区人民政府,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没有对于违法建设的管理职能。该问题建议向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反映。

关于投诉人反映的车棚收费不合理、要求车棚免费停的问题,不属于区执法局管理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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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杨新界1号楼对面违建车棚 陈杨寨街道回复
秦都区
2024-03-15 16:02

中共咸阳市秦都区陈杨寨街道工作委员会回复:针对反映陈杨新界小区1号楼对面违建车棚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区执法局联系进行现场查看,并积极配合调查,因街办没有拆除小区内违建权限,建议由职权部门牵头,我办积极配合,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小区密度大,电动车上万辆,停车地方少的问题:彩虹物业预计在9号楼与13号楼之间、17#-1--17#-2之间、11#-1--11#-2之间、10号楼8号楼前路北区域往北扩宽2.5米、13号楼14号楼前路北区域往北扩宽2.5米等区域建造300个车位及部分充电位,以满足小区内电动车停放充电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便利性,且有效防止因电动车上楼、私拉电线充电等违规行引发的火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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