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回复:4月15日陕西头条报道关于“汉中一县际班车中途甩客乘客 没拿行李车突然开走”的内容,首先代表集团公司给该车旅客所带来的不便和不满,深表歉意。知晓此事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现就有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核实调查陕F71H35车(9座/核载8人)系我司汉中至勉县班线营运车辆,4月15日担任勉汉18: 20班次,18: 30车辆运行至贾旗路口,该名旅客上车,驾驶员运行至汉江路口,见车内仍有两个座位,便停留在此招揽旅客。
该旅客催促驾驶员发车,驾驶员提出了“让旅客掏钱买下2个空座位的票,便可立即发车”的无理要求,该旅客便下车查看身后是否有运行的其他同方向车辆。随后驾驶员发动车辆离开,未注意到该旅客行李仍在车上,驾驶员在车内其他旅客的提醒下,得知该旅客行李仍在车上,便在前方停下,旅客追上车辆,拿回行李,双方发生口角,并都报警两次(已与勉县110接警中心核实),110接警后因赶到现场处理警情需时间过程,就电话询问驾驶员该旅客是否还乘坐该车辆,鉴于当时旅客已下车,遂让车辆驶离。
二、针对此事件勉县公司已进行了专题会议,依据汉运发[2023]55号《服务质量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对责任车辆驾驶员的错误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要求责任驾驶员做出深刻书面检讨,停班培训、学习一天,并处500元的现金罚款。
以上对责任驾驶员的处理情况已与当事旅客联系、沟通,向其致歉并通报了我司的处理结果,消除了误会,并取得了旅客谅解,旅客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我司将以此次事件为案例,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其他各运输单位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以提升整体管理水平,更好的为旅客服务。我司将广泛征取社会意见及建议,多渠道获取信息,改进不足,以开放的心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