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城吾悦广场租停车位不给合同 不退还剩余费用

用户_AzNn
2024-05-24 11:13
点击数: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宝鸡新城吾悦广场商铺业主,在新城吾悦广场租月租停车位,从2023年11月份底缴了半年停车位截止日期在2024年5月底,从2024年2月份提前告知不再停车,要求吾悦广场退还剩余三个月费用,宝鸡吾悦广场至今未退还。给市政打了无数次电话也未解决此问题,首先他们没有给我任何一份合同,其次也并未告知我交过的费用提前结束租赁不能退还剩余资金。现在投诉无门,请求各位领导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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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5-24 11:15
已转交 2024-06-11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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