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西城办西丰一组组长滥用职权 不给分租金

杨峰
2019-01-23 14:09
点击数:

我是兴平市西城办西丰一组村民,我村有集体商场三层,定于2012年出租旭景建材市场,租金分给村民,领取租金的村民人口数量2011年就定了,去世了也不会去掉,可是在2018年分租金时候,组长私下取消我家一人租金,不给分租金,别人的都没有取消。商场是大家的不是你一个人的。希望能得到民生热线的帮助调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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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1-23 14:09
已转交 2019-01-30 11:33
已反馈 2019-02-11 09:48
已反馈 2019-02-11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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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政府回复“西丰村村民分红有关问题”
兴平市
2019-02-11 09:48

兴平市西城街道办事处回复:接到兴平市政府办转办: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组网调字〔2019〕第01122号网友“杨峰”反映“兴平市西城办西丰村一组组长滥用职权,不给分租金” 网上舆情调查函后,我办高度重视,经包村干部和西丰村书记走访调查,西丰村1组杨峰反映未给其继母土地分红一事不全面。

经调查,西丰村1组的土地分红方案是人和户口都在村上才可以分红。杨峰父母已于2016年离婚,其继母人和户口也于2016年迁出西丰村1组,2017年其继母还享受分红政策,2018年经群众举报,村上和组上才知道其继母已于2016年和杨峰父亲离婚,户口已经迁出,经1组会议研究取消其分红待遇。

经我办与反映人杨峰联系,本人对问题答复表示理解和满意。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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