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街道姜谭路东社区(宝鸡热电公司社区东1号楼3单元12号)的业主。现针对我家长达近一年的漏水纠纷,以及相关部门在调解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以及调解现场发生的恶劣事件,向贵平台进行实名投诉,恳请上级部门关注处理。
一、 纠纷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23日,我家卫生间顶部突发大面积渗水,导致墙皮脱落、墙体严重受损。我的父母第一时间联系楼上702住户,对方以“人在外地”为由拒绝配合处理,直至2025年12月底返回。在此期间,我家持续漏水一个多月,财产及居住环境遭受破坏。702住户返家后虽停止漏水,但对我家损失推诿卸责,拒绝协商。物业多次尝试沟通,但始终无实质性进展。
二、 相关部门履职不力及现场恶性冲突
2026年8月18日,在社区民警介入下,702住户、物业、社区及我方共同召开调解会。然而,在调解现场,702住户不仅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反而对我方进行多次言语辱骂,甚至企图动手殴打我母亲。 在此恶劣情形下,姜谭路东社区委员会及宝鸡国资正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热电小区物业办的工作人员严重失职:
1. 不作为、不敢担当:面对702住户的辱骂及暴力倾向,社区与物业工作人员不仅未能有效维持现场秩序、保护当事人人身安全,反而不敢表态、不愿担责,推诿扯皮。
2. 激化矛盾:因相关部门的消极应对,致使原本简单的邻里纠纷演变为恶性冲突,导致矛盾拖延近一年未能解决。
三、 特殊困难情况
我的父母均系75岁高龄老人,双双久病体弱,且父亲身患残疾。此次漏水及调解现场的冲突,给两位老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四、 核心诉求
鉴于上述事实,我方对姜谭路东社区委员会、宝鸡国资正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热电小区物业办的不作为行为提出投诉,并提出以下诉求:
1. 恳请渭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对8月18日调解现场的冲突事件及相关部门的不作为行为进行核查处理。
2. 督促责任方(702住户及物业)立即启动漏水损失赔偿及墙体修复程序,彻底解决我家长达一年的漏水纠纷。
3. 责令姜谭路东社区及正能实业物业办就其推诿、不作为行为向我方道歉,并切实履行基层服务与物业管理的法定职责。
以上情况属实,恳请相关部门体恤高龄残疾老人的实际困难,依法依规为民做主,彻底解决此事!盼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