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大唐西市千和郡小区一次性收取半年停车费

用户_A34w
2024-04-12 09:47
点击数:

莲湖区大唐西市千和郡小区停车费要求至少缴纳半年费用,不可以一月一缴,市民不认可,请将相关文件公告出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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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4-12 09:48
已转交 2024-04-18 16:42
已反馈 2024-04-28 15:16
已反馈 2024-04-28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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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大唐西市千和郡小区一次性收取半年停车费 莲湖区回复
莲湖区
2024-04-28 15:16

西安市莲湖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huif :接到网友反映“大唐西市千和郡小区一次性收取半年停车费”留言后,我区安排区住建局、红庙坡街办进行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致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唐西市千和郡小区位于兴中路5号,小区内有2栋楼,每栋30层,共计360户,物业服务企业为大唐西市物业,该小区有地下停车位314个。

二、调查处置情况

经核实,千和郡小区车位产权属地产方西安大唐西市置业有限公司,部分已售车位为业主私家车位(地产方与业主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私家车位停车服务费按月收缴,每月每车80元,不存在至少交半年费用的问题。剩余车位为地产公司车位,为方便业主停车,地产公司将剩余车位向业主出租,出租车位的租赁期限、价格由地产方与车主双方平等、自愿达成租赁协议,租赁车位的停车费、停车服务费共计300元/月/辆,费用半年起交,物业代收后将费用结算给地产方。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区住建局、红庙坡街办已要求物业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对业主进行收费政策宣传,做好业主解释工作,提升业主满意度。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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