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天宝居地小区物业违规全额收取空置房物业费

原天宝居地业主4-2-301
2023-12-1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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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扶风县天宝居地小区4号楼2单元301房屋的业主。本人于2013年购买该房屋,建筑面积:107.23平米,原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陕(2020)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846号。

自2014年交房至今共10年,我的房屋一直处于空置状态,未进行装修,未居住。然而,宝鸡天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却一直按照全额收取我的空置房物业费,共计8730元,违反了《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已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异议,但物业公司人员态度强硬,坚称对所有业主都是同样的收费标准,没有空置房优惠物业费一说。

根据《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暂不使用或者使用后因自身原因空置1个月以上的房屋,其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应按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因此,物业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

恳请政府帮忙,令宝鸡天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还我多收的空置房物业费,并按照《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重新计算我应支付的物业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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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12-13 10:14
已转交 2023-12-14 17:56
已反馈 2023-12-21 17:15
已反馈 2023-12-21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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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物业全额收取空置房物业费 双方自行解决
扶风县
2023-12-21 17:15

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12月13日,接到贵栏目转来的网上舆情调查函,我局十分重视,立即派员进行调查,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对网友反映的“扶风县天宝居地小区物业违规全额收取空置房物业费问题”,经查,就同一事件,该网友已通过全国12315平台登记编号为21610000002023121203039220的工单转至我局。

经我局执法人员调解,双方自行解决。

以上情况投诉人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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