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职工医保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最高限额能否提高?

用户_FgAb
2023-11-2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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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职工医保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最高限额只有1.2w,加上门诊统筹不到1.4w。对于恶性肿瘤这种慢性病,需要长期门诊使用干扰素,免疫制剂,靶向药,门诊放化疗等,患者门诊年花费十万左右,远超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4w对于患者来说额度太低了,对于这些疾病。建议参考其他省市(如汉中,渭南等)提高限额/不设限额,或与住院共享限额(铜川等)。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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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11-23 15:01
已转交 2023-12-14 17:38
已反馈 2023-12-25 17:06
已反馈 2023-12-2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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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治疗恶性肿瘤限额较低 计划适时调整限额
商洛市
2023-12-25 17:06

商洛市医疗保障局回复: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网友反映“职工医保门诊治疗恶性肿瘤限额较低”的情况(网调字〔2023〕12039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我市政策相关情况复函如下:

我市门诊慢特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年度限额,是根据该疾病门诊诊疗及药物使用情况,经数据测算、专家论证,并按照《关于印发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相关政策标准的通知》(陕医保发〔2022〕30号)为依据确定的,鉴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一般需要住院而不在门诊治疗,因此我市当时制定政策时未将恶性肿瘤的放、化疗治疗相关费用纳入门诊慢特病限额内。同时,群众所提及治疗所需干扰素、免疫制剂、靶向药等药物多属于医保特药范围,其使用报销按照医保特药相关政策执行,并不挤占门诊慢特病限额。

但根据群众反映,该类疾病在外市一些三级医院将恶性肿瘤放、化疗按照门诊治疗对待,不再收治住院,导致门诊慢特病年度限额不足以覆盖该类疾病的费用。

目前我局正在对相关的费用进行重新测算、论证,并计划适时调整年度限额,谢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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