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兴平市西城办西丰一组村民,我村有集体商场三层,定于2012年出租旭景建材市场,租金分给村民,领取租金的村民人口数量2011年就定了,去世了也不会去掉,可是在2018年分租金时候,组长私下取消我家一人租金,不给分租金,别人的都没有取消。商场是大家的不是你一个人的。希望能得到民生热线的帮助调查!
兴平市西城办西丰一组组长滥用职权 不给分租金
杨峰
2019-01-23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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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3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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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1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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