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2月14日早上九点钟左右,在韩城市,黄河大街,东闸口十字路口被交警拦下,说我的车窗贴了玻璃膜,没说二话就直接给我开了两百块的罚款单,我说我的车买的时候就贴了膜,审车时也没说不合格的,怎么就突然违法了?交警说现在开展《亮窗行动》,我说亮窗行动是什么意思?他说电视微信上有,可我从来就没有在微信里看到过。
后来我上网查了下亮窗行动才知道说的是啥,网上有渭南交警支队下发的文件,可第三条显示:对于初次发现不合格的车辆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对不整改的进行处罚;要是初次对我进行宣传或责令整改大的我没有履行,那罚多少我没有话说。碰巧过了几天我朋友的车也贴了膜被韩城交警拦住,而是进行口头警告责令撕掉,我的却是不让我整改直接开了罚款,我对罚款存在疑意没有签字,我于十八号我去交警大队法制科进行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把我的车牌号码和手机号登记了说过几天答复我,等到二十五号我打电话到法制科咨询,说了半天他们说没办法解决,后我又咨询了渭南交警支队法制科也没得到解决,恳请领导给予答复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