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凉泉堡村村委会干部勾结修路工程队 损害农民利益

侯斌斌
2018-09-20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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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叫侯斌斌,给你们反映件事情:中铁三局第六工程公司去年11月在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凉泉堡村修高速路时把我家在凉泉堡村的自住房震裂了,每次下雨就漏的很厉害,我父亲仝天海在去年11月给工程队提交了维修房屋的申请(见下面图片)至今未得到解决。前几天去找工程队,他们说我们村委会已经代替我们在协议上盖章,同意给1万维修费。(见下面图片二)首先:我们家人从来没有答应过任何人接受一万维修费,第二:我们找人评估过修房屋需要五万。我们家人又去找工程队,他们已经拒绝处理这事了。最近天天下雨,可怜我年迈父母在漏雨的房屋中居住。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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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9-20 09:39
已转交 2018-09-28 11:56
已反馈 2018-10-30 16:19
已反馈 2018-10-30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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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泉堡村修路施工队损害农民利益 宝鸡市回复
宝鸡市
2018-10-30 16:19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查,网友侯斌斌系马营镇凉泉村5组(原凉泉堡村1组)村民,与仝天海系父子(继)关系。2017年连霍高速公路过境线项目在凉泉村5组(原凉泉堡村1组)实施建设,中铁三局第六工程队在打桩、碾压路基等施工过程中,因使用大型机械振动较大,导致村民侯清华、高满勇、仝天海、董海军4户房屋出现震损现象。事后,村“两委”会与工程队到4户村民家中查看了震损情况,并于2018年7月17日召开了村“两委”会负责人、工程队负责人和房屋受损户户主共同参加的协调会,协商解决房屋震损问题。会上,仝天海、高满勇分别提出补偿维修费用60872元、49920元,但因无法鉴定房屋实际受损情况,工程队拒绝赔偿,没有达成共识。

9月11日,凉泉村村委会再次召集会议,工程队认为震损情况需先经鉴定单位确定损害程度后,再根据损害程度给予赔偿;受损户则认为找鉴定单位鉴定损害程度难度大,又不懂其中程序,要求工程队根据勘察的受损情况予以赔偿。工程队认定震损情况每户最多赔偿损失3000-5000元,受损户不予接受,尽管镇、村全力协调,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会后,镇、村干部多次与工程队进行协商。经协调,工程队最终决定给每户房屋受损农户赔偿维修费1万元。9月17日,侯清华、董海军、高满勇3户分别在赔偿协议上签字认可,领取1万元赔偿款;仝天海认为赔偿款太少,拒绝签字,拒不领取赔偿款。下一步,马营镇、凉泉村将继续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尽快使该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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