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晚8点左右,家中突然停水,联系本小区物业,物业上门检查称入户水表损坏需要更换新的入户水表,物业给到水表厂家联系方式,后经我联系水表厂家,恰逢周末,厂家无法上门更换,下周上门需要收取费用360元,反馈物业后,物业称已经过质保期,需要业主自行承担更换新水表的费用,因为家中供水无法保证,我无奈自驾到水表厂自行购买水表,自费费用300元,水表厂家已开具收据及发票。
经查询必要政策法规,分户水表非人为损坏(自然故障),物业公司无权要求业主自行承担水表及更换费用。根据市发改价格〔2022]29号、陕发改价格[2022]1917号,非用户原因水表损坏,严禁向居民收取计量装置更换费用。
请求:明确费用责任,根据政策及管理办法免费更换水表,责令退还业主自行购买水表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