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杨凌千林华庭7号楼业主。2014年7月28日至8月27日期间,陕西欣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开发商以“入住通知书”形式强制要求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声称“逾期一个月不办理,将视同入伙”,并开始收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等我们入住几年后,发现公示牌显示7号楼的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6日。即在业主被强制要求入住时,房屋尚未通过竣工验收,根本不具备法定交付条件。
本人曾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退还收取的物业费用,要求从承接楼栋后开始计费,但对方置之不理。
我们的诉求:
1、恳请相关部门核实并做书面说明:对物业公司上述行为如何处理?
2、物业公司退还违规收取的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并给予业主合理赔偿。
3、物业公司应从承接后的时间点计费收取相关费用,这个时间点从什么时候开始?
我持有2014年缴费票据,因涉及个人隐私,暂不在网络平台公开上传票据,待记者或监管部门联系核实时,本人将第一时间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供佐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