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2026年7月3日接转你办网调字[2026]第06157号投诉,反映泰和府小区17号楼2单元电梯梯经常故障物业维修不彻底”的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维保公司、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查处置,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经初步核查:泰和府小区17号楼2单元共2部电梯,在2026年1--6月份存在6起故障,其中2起故障为人为遮挡光幕和门地坎异物导致,其余4起故障为电梯故障,接到报事后外部单位均在第一时间给予了处理。
该单元两部电梯2021年交付前完成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取得使用登记证,两台电梯出厂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电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全部资料合规齐全,不存在以次充好问题。
泰和府物业服务单位杨凌泰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湖州沃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全权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使用单位日常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74号令等相关程序执行,并按照要求实施三级安全责任制、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以及维保的监督管理。
2026年7月3日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组织安全总监、安全员、维保人员对两台电梯进行全面检查。经市场监管部门、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共同商议决定:对17号楼2单元2台电梯进行分别停运邀约电梯厂家技术人员同维保人员进行深度检查和整改。市场监管部门也进行了现场检查,认为不存在“以次充好”“维修敷衍”等问题,核查维保记录及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均合规。
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监督和管理,联合市场监管,建立“业主-物业-维保单位”三方沟通机制,畅通业主反馈渠道,接受业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