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华文路万科澜岸二期31栋107-205室(原万科澜岸售楼部)商铺侵占业主公共用地
一、从容积率规划看:31#商铺的后院属于小区二期公共区域
1. 容积率归属明确:从二期建构物一览表可见,31#商业的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1820.86㎡,已全部计入二期整体容积率(总计地上计容面积139128.62㎡),其建筑占地之外的区域不属于底商私有,而是纳入小区二期的公共区域范围。
2. 公共属性法定:该区域在规划时即作为小区二期公共区域,是全体业主共有的配套空间,并非31#商业的私有院落,底商无权私自占用或改造。
二、从总平图纸看:后院是红线内公共区域
1. 红线范围清晰:总平图明确标注,31#商业北侧、东侧区域为小区建设用地红线内、31#商业建筑占地范围外的公共区域,并非商业建筑的专属用地。
2. 改造行为违法:31#107-205室商铺私自将围墙从原3米加高至5米、垫高绿地黄土层(高差近3米)、私建假山/水池/连廊/大门,本质是侵占公共区域、改变规划用途,违反《民法典》相邻权及城乡规划相关规定。
三、从实际侵权看:严重损害业主权益
• 31#商业无手续施工,加高围墙存在承重安全隐患,侵占公共区域后,严重影响业主的采光、通风、通行及居住环境安全。
• 业主多次向浐灞城管、自规局,灞桥住建局,小区物业投诉,部门推诿也曾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但违建仍持续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