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汉城壹号小区物业因业主未交暖气空置费限制买水

匆忙
2026-03-1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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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西安市莲湖区汉城壹号A区小区3号楼住户。现投诉我小区物业(物业公司名称:西安秦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捆绑收费为由,限制我购买基本生活用水,严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

今年供暖季,物业要求我缴纳一笔“暖气空置费”。我认为该收费不合理,因为我之前一直使用暖气,一年比一年凉,今年没有用,室内供热管道冰凉,根本不存在“蹭热”的条件,且该费用缺乏明确的收费依据。因此,我暂未缴纳此项费用。

物业以此为由,限制我在购水系统上的操作,拒绝为我正常购买生活用水。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物业公司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费(或其他服务费)等为由,限制业主购买水电等基本生活必需品。

目前我家中即将断水,生活受到极大困扰。现恳请栏目组协调相关部门介入,责令物业立即恢复我正常购水的权利,并对“暖气空置费”的合理性进行调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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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3-17 16:49
已转交 2026-03-24 16:03
已反馈 2026-04-10 15:19
已反馈 2026-04-10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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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城壹号物业因业主未交暖气空置费限制买水 莲湖区答复
莲湖区
2026-04-10 15:19

西安市莲湖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回复:接到网友反映“西安汉城壹号小区物业因业主未交暖气空置费限制买水”留言后,我区安排区住建局、枣园街办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致函如下:

经了解,汉城壹号A区物业是西安秦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小区为西安市集中供暖,供暖单位是西联热力有限公司,物业代收供暖费用。物业严格按照《西安市城市集中范供热管理条例》及供热单位委托代收要求收取暖气空置费。

针对居民反映物业限制购水问题,物业表示未以任何理由限制业主购买生活用水,可随时通过小区购水系统或物业前台办理购水业务。

我区已要求物业公司合规合法进行费用催收,同时做好住户解释及服务工作。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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