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天宝居地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失职:
1. 物业服务质量差,小区环境卫生差,缺少安保巡逻和门禁管理,公共设施维修等长期不到位,故意破坏电梯灯罩,严重影响居住安全与生活品质。
2. 物业公司擅自收取停车费,未公示收费许可、定价依据、收支明细。
3.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公开物业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情况,但该公司长期拒绝公示账目。
4. 小区至今未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无法有效监督物业、共同决定小区重大事项,不符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
投诉请求:
1. 责令天宝物业公司立即公示近三年全部公共收益账目、停车费收支、收费依据及相关合同票据;
2. 对物业公司不公示账目、管理混乱等行为调查处理;
3. 督促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指导协助本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
4. 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整改服务问题,书面回复整改方案与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