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云锦小区二号楼一单元0601户私自改建为群租房,违反《住房租赁条例》及《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该户将客厅、阳台、厨房等非居住空间分割出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租户杂乱,噪音扰民,多次反馈物业无果,且拒不承认群租房。请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消除安全隐患,还业主一个正常的居住环境。
西安高新云锦小区一房屋改建群租房 人员杂乱、噪音扰民
用户_Ac3q
2026-03-10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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