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水岸东方小区一火锅店占用公共区域外摆 影响业主生活

惠明
2026-03-09 10:31
点击数:

我是西安市广厦水岸东方二期的业主,现向贵网反映我们小区南门西头的“久遇火锅店”(具体位置:韩森东路与浐河东路十字东北角)长期侵占公共场地的问题。

该店在其店南门外,违规修建了约20平方米的平台并搭建钢构蓬;在店西门外,又违规修建了约80平方米的平台,两处合计侵占了约100平方米的业主共有公共场地,全部用于商业经营。

我们作为业主,多次向小区物业和12345市民热线等反映此问题,但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该店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也严重影响了小区的居住环境和业主的正常生活,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希望贵网能够关注此事,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维护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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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6-03-13 09:26
已转交 2026-03-24 16:04
已反馈 2026-03-27 17:25
已反馈 2026-03-27 17:25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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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水岸东方小区一火锅店占用公共区域外摆 已约谈店铺
西
西安浐灞国际港
2026-03-27 17:25

西安浐灞国际港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复:3月24日,在接到《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6】第03049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核查处理市民反映的水岸东方小区久遇火锅店(韩森东路与江河东路十字东北角)在店面南门外,违规修建了约20平方米平台并搭建钢构棚,在店面西门违规修建了约80平方米平台。两处共侵占约100平方米公共场地,全部用于商业经营。”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关于违法建设查处职责分工的通知》(市规发[2017]50号)要求,城管部门负责依据资源规划部门的认定及处理意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开展查处工作。

针对群众反映的水岸东方小区二期“久遇火锅店”涉嫌违法建设问题,城管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城管局已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并约谈涉事店铺,详细了解相关情况,督促其配合调查。目前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正在研判认定中。

下一步,待收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正式认定及处理意见后,城管局将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开展查处工作,全程严格规范执法,切实维护小区居住环境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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