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贵网发来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6]第0305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问题调查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了解,该小区地下车库目前未交付业主使用,建设单位为解决装修业主停车问题,与物业协商暂时向业主免费开放临时停车,同时在地产未出售区域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由物业代管,堆放点安排专人值守,保障现场秩序与安全。因地库消防设备及小区管道设施已施工完成,距地面高度约2.1米,且地下车库路面已铺设环氧地坪漆,建设单位为防止地库设施及地坪损坏,要求物业加强地库监管,若清运车辆进入造成路面或设施损坏,由物业企业承担相应责任。物业公司为方便业主清运,引进第三方清运公司(中塑环境工程(陕西)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同时明确要求第三方垃圾清运车不得进入地库,并收取保证金,待装修垃圾清运完成且未造成路面及设施损坏后,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业主可自愿选择自行清运或委托第三方清运,若业主自行清运需进入地库,也需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清运完成并经物业验收无损坏后,保证金将按流程全额退还,不存在强制业主选择清运方式的情况,充分保障业主自主选择权。为进一步便利业主转运装修垃圾及材料,物业已购置便民服务车,供业主免费转运使用。同时,小区严格落实灭火器规范管理要求,执行24小时巡查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关于地下车库堆放装修垃圾问题,我局物业服务中心于3月9日约谈项目负责人,要求限期清理地下车库装修垃圾,并取消堆放点,经现场核查,地下车库装修垃圾点,物业企业已于3月13日整改完成。
我局物业服务中心接到群众反映后,多次进入小区督导检查,约谈项目负责人,要求物业加强日常管理,同时明确要求物业不得强制或干预阻挠业主自主清运装修垃圾的行为,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