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诉安康爱酷少儿体能中心(金州广场店):我4岁的孩子于2025年10月21日晚7点在该中心参加体能训练课时,因教练看护不力,从训练台上摔下,导致左前臂桡骨骨折。 孩子随后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左桡骨骨折,并打了石膏固定。直到12月1日才拆除石膏,整个治疗和康复期长达42天。这期间孩子承受了巨大痛苦,我们家长也全程陪护,无法正常工作。
事发后,我们与中心协商。在微信聊天中,对方负责人明确承认了以下责任,并承诺做到:1.退还剩余课时费(承认)。2.赔偿全部医疗费841元(承认)。3.赔偿营养费1260元(承认)。这是聊天记录截图,他们亲口说的“1、2、4条我们是必须要做到的”。
但是,对于另外两项合理诉求,他们以“要求高了”为由拒绝协商:1.护理费6300元:孩子骨折后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必须由家人24小时护理。我们参照本地护工标准,按150元/天主张42天,合计6300元。这是对我们实际付出的合理补偿。2.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这次事故给年幼的孩子造成了身体疼痛和精神惊吓,也给我们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焦虑和压力。我们认为3000元的抚慰是合理的。对方在承认主要责任后,却对这部分实际损失不予认可,我们无法接受。我们随后又联系了新城办事处司法所进行调解,贵中心还是坚持之前的处理方式,并告知家长提出诉讼,法院判多少认多少的态度,因此由于对方坚持的态度导致调解失败。
以上,我们作为家长有几点疑问:
1.贵中心对于这个年龄段儿童进行训练时,是否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范?教练在课程中应承担怎样的看护责任?2.在与贵中心沟通时,客服曾明确表示“1、2、4条(退费、医疗费、营养费)我们是必须要做到的。”这是否代表贵中心当时承认了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3.既然承认了责任,为何在后续的司法所调解中,对于家长提出的、用于补偿家人42天全天候护理的护理费,以及对孩子精神伤害的抚慰,采取了“请走诉讼,法院判多少我们认多少”的态度?这是否意味着贵中心解决问题的诚意发生了变化?贵中心如何解释这种从“愿意做到”到“拒绝协商”的转变?4.“请走诉讼,法院判多少我们认多少”,是否代表了贵中心处理此类事件的常规态度?如果其他家长遇到类似情况,他们是否也只能得到同样的答复?”
因此,我的诉求是:
1.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责令该中心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对中心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请应急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