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宸院二期业主房屋漏水无人修理 物业不履行相关义务

用户_PFlPXL
2025-12-09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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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西安宸院二期12楼1单元302业主,购房后一直未入住,2025年10月17日物业管理人员联系说4楼402室存在漏水需排查,后经物业说明系402室厨房排污主管道与支管连接处漏水,11月25日本人发现房屋厨房石膏板吊顶被水浸泡发霉,立即联系物业要求处理,物业以不是自己责任为由拒绝维修,本人拟走法律程序维权,要求物业提供漏水楼层业主姓名、电话及漏水情况说明,物业均拒绝提供,协助业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是物业的义务和责任,现物业拒不履行相关义务。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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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12-09 15:42
已转交 2025-12-15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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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宸院二期业主房屋漏水无人修理 雁塔区回复
雁塔区
2025-12-15 16:02

雁塔区网络发言人回复:网友你好,经杜城街道工作人员与宸韵社区、小区物业对接核实,2025年9月,西安宸院二期12号楼3**室厨房吊顶出现损坏,核查确认系该楼栋4**室厨房主管道与支管衔接处漏水所致。目前,4**室户主已完成户内漏水部位维修,但3**室厨房吊顶损坏问题尚未处理,3**室明确要求4**室承担其吊顶维修责任,双方就此次漏水引发的相关责任归属存在争议。

纠纷发生后,小区物业于10月多次与4**室户主沟通,督促其尽快整改漏水问题,经持续跟进督促,4**室于11月5日完成户内漏水维修工作。后续,物业及宸韵社区多次联系4**室户主,建议其与3**室就漏水造成的损失及维修事宜进行面对面协商,均遭到4**室户主拒绝。为推进纠纷化解,12月9日,街道相关科室牵头组织融创宸院物业、3**室住户及4**室住户,搭建三方沟通协商平台,拟通过面对面沟通明确责任划分、推动问题解决。但4**室户主再次明确拒绝参与此次协商,三方未能就责任归属达成一致,本次协调工作暂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针对诉求市民提出“要求物业提供漏水楼层业主姓名、电话及漏水情况说明”的核心诉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明确回应如下: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及第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同时结合《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妥善保管业主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的要求,物业作为业主信息保管主体,无权擅自泄露其他业主个人隐私及身份信息,故无法满足诉求市民该项诉求。

综上,我街道已当面告知并明确建议诉求市民,妥善留存房屋漏水现场照片、相关记录及凭证等关键证据,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诉讼等合法合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4**室户主的沟通引导,争取推动其参与协商。协助当事人对接相关调解机构,助力争议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切实维护辖区居民合法权益与社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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