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回复:贵单位网调字〔2025〕第11035号关于网友反映“三迪金域铂湾小区逾期未办不动产权证”的舆情调查函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核查处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友反映的大河坎镇三迪金域铂湾项目由汉中旭三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开发,分三期建设,共规划16栋住宅楼,1346套,总建筑面积20.55万㎡。一期、二期1至11号楼846套2021年10月开始面向社会预售,目前已销售798套,三期12号楼162套正在施工建设中,其余楼栋未开工。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核查,网友反映“未办不动产登记证”情况属实。该项目楼栋目前未完成节能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其他必要材料)之规定,暂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经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现场踏勘并督促,开发公司表示半年内完善相关资料并申请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后及时为业主办理转移登记。
下一步,我区责成区住建局督促开发公司加快竣工验收备案进度、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主动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加快规划验收进度,待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后,及时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积极与群众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三、沟通解释情况
因网友基础信息未公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当事人可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逾期办证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与开发公司协商处理,如协商意见不一致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