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恒大梦幻城1月1日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到了现场房产公司未提供“三书一证一表”,只是给了业主一张表格,让业主自己去房间找质量问题,业主自己把问题写好交给他们,这难道算是交房吗?
质量问题提出快一年了,至今未得到反馈,销售说现在不归他们管,请督促房产公司尽快解决质量问题。
房屋缺少《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以及规划、消防等部门的验收文件,说明达不到交房条件,通知我们入伙收房合适吗?再加上燃气、网络、电都没有入网,根本达不到居住条件,这种情况能收房吗?
我们希望开发商完善工程,办理交房所需的文件,完善消防、燃气、网络、电、道路、地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尽快完房,以便我们入住。
对于延迟交房开发商没有给我们说法,希望按照合同执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