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延安市审计局家属院下院(砖混结构房改房,建成于上世纪90年代),小区就一栋楼3个单元“一字型”串联。3个单元36户住户唯一出行通道门口4米宽的道路(消防通道),是该小区唯一对外连接可以机动车通行通道,是救援、应急、消防多位一体得通道(车道)。现在一单元口开工加装电梯,消防通道被违法强行占用,后剩余不足2个人不能同时通行;救护车、消防车等机动车无法通行到2、3单元。
二、 主要事实
主要政策依据:1、延安市政府下发的《延安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条措施》(简称《十条措施》);2、市住建局等9部门下发的《延安市城镇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1、目前的实施主体“发起者(业主代表)”,不符合《十条措施》中九条“支持小区加装电梯”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原产权单位)的实施主体要求。“一单元加装电梯”作为一部分纳入小区改造方案,同步编制、一次审批。其主导的设计等客观性也不符合《十条措施》要求。电梯发起者在2022年开始绕过一楼住户草拟《电梯安装征求意见书》多次发起表决,占用小区多功能通道(出入口)也是公共通道,没有让2、3单元参与表决。发起者包办业务,提前指定施工方,并且预付货款,施工者是否具备资质不详;一直没有公开加装电梯概算及图纸、设计方案及第三方图审机构审核意见,电梯厂家没有土建资质,究竟谁在施工,有无施工资质,无人管理,存在资金等方面的监管问题。
2、明显不符《实施意见》中的第六条“有关要求”的安全要求和规划要求。违法占用消防通道、救护车道、小区道路(多功能车道),加装电梯后门口不能2人同时通行,救护车不能通过。
3、利用《实施意见》联合审批,无具体责任部门管理政策漏洞,强行实施。审批流程存在巨大漏洞,资料弄虚作假,各部门不作为,在没有办理开工手续、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特种设备安装告知手续情况下强行违法开工,多次投诉,就是不能停工。开工后,私自修改下水管道、天然气管道等。
本小区加装电梯公示在2025年3月3日开始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资料显示:审计局家属院下院加装电梯《延安市宝塔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表》上有延安市住建局、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宝塔区住建局、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公章,盖章时间是2025年2月18日。《联合审查意见表》有许多条是公示后,需要社区提供资料例如,公示照片、调解、听证记录、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初步方案、共同决议、消防及安全疏散等文字性的资料谁提供的、或许在没有资料的情况下,竟然在25年2月18日联合审查已经通过了。
3、 更可笑社区签署的《宝塔区住宅小区工程施工登记备案表》没有日期,预制菜还有开始、结束日期。宝塔区凤凰街道办和社区《备案表》让加装电梯者按照自己需要使用一万年。在3月份公示时间已经把相关问题反映给街道办、社区。他们玩忽职守直接无视忽略,来回就一句话:你们去起诉,我们没有执法权。(加装电梯用一个月就可以完工,起诉的意义是什么。起诉大致需要6个月才能完成)更可怕的事,加装电梯者直接把小区市民通过12345反映内容发在小区群里。
4、 现状是延安市住建局让找宝塔区住建局,区住建局说属地管理让找社区,社区说他们没有执法权,具体业务在住建局,来回踢皮球,没有人管理。
延安市审计局下院加装电梯前期审批造假,后期无证强行施工。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