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4月3日与西安海沣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三年,由其代为出租本人位于雁塔区曲江官邸三房两厅房屋。经上门了解,现屋内居住五户人家,租金已经交给海沣到今年10月7号。
按合同约定,海沣应于6月25日支付下一季度租金12000元,该司一直以租金利润未达到该司自定的利润标准为理由,拒绝支付租金,并拒绝退房,拒绝腾退并安置租户。
按照合同约定,该司已严重违约,违约责任是支付违约金24000元。
该司明确不会付款,不会退房,不会支付违约金。我的房子,海沣未按政府要求在住建局备案,接受监管,已严重违规,特此举报。我恳请相关监管部门能重视此事,履行起职责,要求海沣停止违规行为,依法依约履行自身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