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区凤泉花园C区物业拒绝给业主卖生活用水

光明建材
2025-06-24 10:11
点击数:

你好,我是凤翔区凤泉花园C区6号楼14楼业主,2015年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备案登记,后来开发商烂尾跑路,后通过区住建局协调成立自救委员会,通过业主缴纳了自救款后房屋得到了交付,当时委员会交付了房屋钥匙以及水电卡并收取了物业费、大修基金等费用全部缴纳清楚,2025年我将房屋装修好准备入住时,临时物业管理人拒不卖水给我,导致房屋无法入住,他声称开发公司给物业发函说我的房子与开发公司涉及经济纠纷,不让物业供水供电所以物业无法提供供水等服务,首先开发公司的单方面函件无任何法律效力,无法对抗我合法的使用权,是物业负责人和开发公司恶意串通导致我无法入住,并且物业断水是等行为严重侵权行为!导致屋内两名70多岁老人无法生活,一名还是残疾人,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处理,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5-06-24 17:16
已转交 2025-07-10 15:30
已反馈 2025-07-22 11:18
已反馈 2025-07-22 11:18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凤泉花园C区物业拒绝给业主卖生活用水 部门回应
凤翔区
2025-07-22 11:18

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人民政府回复:接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办的贵网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5]第 07013号留言问题后,凤翔区城关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该业主为凤泉花园C区6号楼14层1403 室业主王某,此前该房屋出租给其亲戚居住,系两位70岁老人,其中一名系残疾人,2025年7月16日,城关镇关中社区工作人员前往王某家查看停水具体情况,但家中无人。向邻居了解得知,近期未见该户有人出入。

关于物业拒绝售水问题,工作人员与王某电话联系后得知,王某是从纪某手中购买的房屋而非从开发商处购买的房屋,王某自称其从纪某手中购买的房屋所有手续齐全,经工作人员多次催促,至今本人因家中有事未向工作人员提供任何与购房有关的资料。

经工作人员与物业经理沟通后得知,所涉房屋系开发商凤翔方元(西安)房地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元地产)与纪某的纠纷抵押房屋。开发商方元地产于2023年6月16日向物业下发通知,内容为:“兹有纪某在本小区名下所有房屋系我司与纪某民间借贷给其登记的房屋,并非真实销售,纪某不享有业主权力,特通知物业办给纪某名下房屋不得交房,不得供应水电。待我司与纪某民间借贷纠纷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后再另行通知。”因此,物业称目前暂时无法向该户供水。

2025年7月16日,工作人员再次与物业经理协调供水事宜,经理称此前纪某将方元地产诉至陕西省凤翔区人民法院,提供一份陕西省凤翔区人民法院(2021)陕0322民初1167号民事裁定书,物业经理称撤诉后纪某未进行和解,后将所涉房屋私下出售给王某,且目前在区住建局备案的信息并非王某本人,开发商未收到该房屋的房款,所以无法供水。

该业主自2024年7月19日起先后关于物业拒绝售水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四次,城关镇关中社区工作人员对此问题多次与物业协调沟通,物业经理均以该业主所涉房产系开发商与纪某存在民间借贷纠纷为由,拒绝供水。关于此情况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向该业主电话回复解释。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