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区凤泉花园C区物业拒绝给业主卖生活用水

光明建材
2025-06-24 10:11
点击数:

你好,我是凤翔区凤泉花园C区6号楼14楼业主,2015年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备案登记,后来开发商烂尾跑路,后通过区住建局协调成立自救委员会,通过业主缴纳了自救款后房屋得到了交付,当时委员会交付了房屋钥匙以及水电卡并收取了物业费、大修基金等费用全部缴纳清楚,2025年我将房屋装修好准备入住时,临时物业管理人拒不卖水给我,导致房屋无法入住,他声称开发公司给物业发函说我的房子与开发公司涉及经济纠纷,不让物业供水供电所以物业无法提供供水等服务,首先开发公司的单方面函件无任何法律效力,无法对抗我合法的使用权,是物业负责人和开发公司恶意串通导致我无法入住,并且物业断水是等行为严重侵权行为!导致屋内两名70多岁老人无法生活,一名还是残疾人,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处理,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已受理 2025-06-24 17:16
已转交 2025-07-10 15:30
已转交 2025-07-10 15:30
您反映的问题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已转达至:凤翔区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