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城市之光小区电动车棚违规建设 噪音污染扰民

王哲
2025-06-16 09:41
点击数:

三原县城市之光小区在业主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规私自改变项目规划,将原有的绿化带全部铲除,硬化成道路,在未履行报建手续,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加以建设电动车棚,并投入使用,严重不符合相关规划和消防的安全要求,首先距离高层楼栋不余几米,一楼整圈都是是天然气管道以及设备,大量停放电动车,后期会造成的安全隐患可想而知,正规的电动车车棚,四周不能被包围,目前这个车棚全部被围墙包围,一旦发生火灾等情况,全部会蔓延到高层建筑物主体上,楼下的天然气管道距离车棚连五米都不到,发生意外肯定会殃及部分低楼层住户,其次就是车棚噪音问题,我是一楼住户,自从这个车棚建好之后,电动车警报声从早响到晚,噪音污染严重影响我们低楼层居民的正常生活,之前投诉过,相关部门给我回复是这个地方不能建车棚让他们另行选地方,物业公司不顾上级部门的反对,仍然要违建电动车棚,我打电话询问,物业经理态度非常恶劣,希望相关部门重视并加以解决,恢复原有的绿化,拆除违规电动车棚,并清理所有停放车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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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6-16 16:00
已转交 2025-06-25 16:42
已反馈 2025-07-09 15:00
已反馈 2025-07-0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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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之光小区电动车棚违规建设 要求物业及时整改
三原县
2025-07-09 15:00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接到《关于网友反映“城市之光小区电动车棚违规建设》(网调字〔2025〕第06058号)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针对网民反映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置,现就核查处置情况函复如下:

经实地调查,为方便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避免电动车随意停放,城市之光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小区业主建议,经征询约235余户业主意见后,利用该小区八号楼与九号楼北侧长约24米,南北宽约3米,总面积约为72平方米的区域建设非机动车(非充电类)遮雨棚,占用了原有绿化区域。执法人员与该小区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告知其原有绿化带改建电动车棚行为违反了《城市规划法》,要求尽快前往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相关的手续变更。电动车警报声扰民问题,执法人员向城市之光小区物业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要求物业公司及时整改,规范非机动车的停放。目前,城市之光小区建设单位正在准备相关变更手续的资料,待资料齐全后完成变更手续。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关注此方面的问题,在解决该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县域内存在的类似问题,并及时解决,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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