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一村民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问题

用户_IQQ1
2025-04-15 15:21
点击数:

我是周至县翠峰镇新联村四组村民,常年在西安务工,今年在网上查询发现我们一家三口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我们的户口一直在村上,未曾迁出。3月2日我在新联村村委咨询此事,但村上无权限录入,随后村委工作人员和翠峰镇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我,翠峰镇工作人员答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无法再改动。村上对此事做了登记,让我等消息。4月14日我再次致电村委,答复已经上报,不知道何时处理,不知道怎么处理,甚至不知道处理不处理,镇政府对此事无答复。

希望相关部门重视,帮助解决问题。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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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5-04-16 16:49
已转交 2025-04-22 16:46
已反馈 2025-05-12 10:50
已反馈 2025-05-12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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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村民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问题 镇政府回复
周至县
2025-05-12 10:50

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回复:自收到西部网工单后,翠峰镇新联村“双委”会高度重视,4月16日组织村“双委”会干部座谈,研究喻伟及其家庭一户三人未纳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民身份事宜。4月21日组织新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进行专题研判,成员代表会上一致认可该户三人纳入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民身份,一致同意在全国农村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完成纳入。4月25日全国农村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网络开放后,新联村第一时间完成该户新增纳入工作,翠峰镇农发办在审核该户信息准确无误后完成审核工作,确保成员身份状态正常。目前,喻伟及其家庭一户三人新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民身份纳入工作已完成,可以进行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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