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3年3月在高陵区嘉园蓝湖九郡4期购置一套86平米的住房,用于给母亲养老,当时开发商承诺购房即送5万元的家电大礼包、10年免费地下停车位,2024年10月31日开发商以“入伙通知书”形式通知交房,收房当天我在售楼部咨询家电大礼包和停车位赠送事宜,开发商又再次承诺次年1月赠送。
我于2025年3月1日装修完成后,再次去售楼部询问,连续去了5次,结果是一拖再拖,根本没有给家电和停车位,现在我装修完成了,家具都订了,就因为赠送的家电迟迟没有下文住不进去,没办法生活,万般无奈,只好借此平台寻求帮助,我的诉求如下:
1、开发商立即兑现承诺,给我5万元的家电或5万元钱,我自己去购买;
2、开发商立即兑现承诺,给我地下停车位和10年的免费停车券;
3、开发商交房时似乎手续不合法,导致天然气无法接通。
以上诉求,请各位领导帮忙解决,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