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城根蓝光雍锦世家项目 第一、第二标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高层住宅基础物业服务费1.5元/月/平方米;而《商品房买卖合同》却约定物业服务费2.2元/平米/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物业服务费价格约定不一致。
2、老城根蓝光雍锦世家项目交房以来,开发商占用小区48个地面车位开经营性停车场,多次向莲湖区住建局投诉,住建局不管。
1、老城根蓝光雍锦世家项目 第一、第二标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高层住宅基础物业服务费1.5元/月/平方米;而《商品房买卖合同》却约定物业服务费2.2元/平米/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物业服务费价格约定不一致。
2、老城根蓝光雍锦世家项目交房以来,开发商占用小区48个地面车位开经营性停车场,多次向莲湖区住建局投诉,住建局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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