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贵网网调字〔2025〕01109号来信后,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房管中心及商镇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商镇老君移民点6期由丹凤县建发集团公司建设,小区签约物业服务企业为丹凤县东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小区原执行停车场地服务费免费(仅限本小区业主),但因现有车位无法满足小区业主车辆停放需求,部分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道路旁边,导致消防救援、医疗救护等车辆无法通行,存在安全隐患。经查阅该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第六章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双方约定小区停车位可向业主收取停车费。
结合上述情况,县房管中心要求该小区物业立即组织人员逐户征求住户意见,并就收费标准等向县市监部门备案。同时,在后期管理过程中加强停车引导,及时制止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增设安防设施,确保小区出行便利,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