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移动未经用户同意,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强制开通了收费性业务“智能家居组件优惠-加速套装畅游提速月功能费15元 ”“智能家居组件优惠-加速套装1000兆提速月功能费15元”两项收费性业务,以下简称提速包业务,后经10086查询得知,此业务已于2003年7月开通,扣费总金额已达270元。
本人在第一时间发现异常收费后,向中国移动发起投诉,三个小时后收到移动移动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此为路由器费用,当初办理宽带业务本人在营业厅以300元左右费用购买路由器,已付清路由器费用,到如今此种提速包强行解释成路由器费用,此工作人员说法毫无责任心,本人表示毫不认可。
此两项提速包收费15元一个月,用户根本不了解此收费性业务的作用,也从未使用过。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移动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属于欺诈行为,应对用户退一赔三,即退还17个月的额外话费270元,并对用户做出810元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中国移动无视《电信条例》规定之义务,无视消费者的权益,并且其中是否牵扯到工作人员以权谋私问题?请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不能放任此行为,以免更多消费者受此欺诈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