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火电三公司家属区物业公司擅自调整收费标准

用户_BV2V
2025-01-02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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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物业费收费标准属于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之一,根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陕西省物业服务条例》、《咸阳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物业公司不能擅自单方面调整物业费。确需调整的,应公示调价方案、调价理由、成本变动等相关资料,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经业主大会同意,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业公司的服务成本增加,但这并不能成为物业逾越相关法律程序调整物业费的理由,咸阳国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此次物业费调整事宜不符合法定要求和法定程序,请相关部分责令并监督国源物业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进行调整程序,否则请按法律法规对国源物业进行从严处理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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