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开第一学校长期组织初三学生参加上午第一节课前的集体早读。在初一到即日的时间里,学生的集体早读时间一直在8:00前,现到校时间为7:15之前。该早读为集体参加,并非个别人补差或培优,非自愿参加或征求学生及家长同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第三条:“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该学校长期要求学生早于8:00到校,违反规定。目前初三学生到校时间为7:15,离校时间为9:40,不在校时间只有585分钟,再减去到校和离校往返路程和早饭和晚饭时间计为90分钟,还剩485分钟,也就等于8小时5分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该校学生的放学时间距离初中生最晚就寝时间之间仅剩20分钟。20分钟内根本不可能完成从学校回家、吃晚饭、洗漱等。综上所述,该校要求最晚到校时间(7:15)在初中最早上课时间之前,在7:15-8:05是进行了集体的统一教学活动,并且该校学生的睡眠时间根本无法达到要求。
二.西安经开第一学校长期以来(自初一下半学期至现在),一直强制要求(未征求学生及家长同意)学生在每周周六7:15-17:20到校参加集体教学活动(非对个别学生的培优或补差)。并且擅自强制收取了节假日补课的费用!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十三条“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集体补课等形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希望有关部门能查明情况,严惩违规行为,避免此类行为发生并给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