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回复:贵单位网调字〔2024〕第10038号关于网友反映“三迪金域铂湾房地产公司侵占业主房子”问题的舆情调查函已收悉。我区对网友“用户-fCDp”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函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迪金域铂湾小区位于南郑区大河坎镇南郑大道东段,由汉中旭三迪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分三期开发,反映人刘某购买该小区9号楼103商铺一间,建筑面积41.45平方米,该楼于2024年4月交付使用。2024年5月,开发公司与其丈夫林某口头达成商铺租赁协议,约定以15元每平方米每月的价格租赁该商铺,租期7个月(即2024年6月1日-12月31日)。今年9月,反映人以租金价格较低为由不同意将该商铺租赁给开发公司,要求腾退该商铺。目前,开发公司与反映人未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公司暂未支付租赁费用。
二、核实处理情况
前期,该反映人已于今年9月13日通过南郑54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此事,区住建局就其反映问题立即进行了核实,并于9月14日就商铺租金问题进行调解。由于开发公司已将该商铺装修,现为三迪金域铂湾小区售楼部,且正常使用,若立即腾退会给开发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故开发公司提出以原租赁价格租赁该商铺,但反映人执意要求开发公司上涨租金或腾退商铺,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
9月30日、10月14日,区住建局先后两次与开发公司座谈,协调该问题,开发公司仍坚持前期协议租金价格,协调未果。
10月15日,区住建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向其详细告知了核实处理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争得反映人理解;同时,由于该纠纷属于一般民事经济纠纷,已建议反映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
区政府责成区住建局持续跟进该问题后续处理情况,积极协调,推动矛盾化解,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