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三迪金域铂湾房地产公司侵占业主房子办公不搬离

用户_fCDp
2024-09-12 09:03
点击数:

汉中三迪金域铂湾房地产公司在业主已收房后,一直没有恢复交房合同里的状态,一直在业主的商铺里办公,未付一分钱租金。业主多次提示,房地产负责人是一拖再拖,最后不接电话。业主几番从外省坐高铁奔赴汉中,也没要来一个结果。不知三迪金域铂湾房地产公司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司,能这样损害业主权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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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9-12 09:11
已转交 2024-10-09 15:47
已反馈 2024-10-17 15:17
已反馈 2024-10-1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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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迪金域铂湾房地产公司侵占业主房子 南郑区回复调查结果
南郑区
2024-10-17 15:17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回复:贵单位网调字〔2024〕第10038号关于网友反映“三迪金域铂湾房地产公司侵占业主房子”问题的舆情调查函已收悉。我区对网友“用户-fCDp”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函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迪金域铂湾小区位于南郑区大河坎镇南郑大道东段,由汉中旭三迪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分三期开发,反映人刘某购买该小区9号楼103商铺一间,建筑面积41.45平方米,该楼于2024年4月交付使用。2024年5月,开发公司与其丈夫林某口头达成商铺租赁协议,约定以15元每平方米每月的价格租赁该商铺,租期7个月(即2024年6月1日-12月31日)。今年9月,反映人以租金价格较低为由不同意将该商铺租赁给开发公司,要求腾退该商铺。目前,开发公司与反映人未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公司暂未支付租赁费用。

二、核实处理情况

前期,该反映人已于今年9月13日通过南郑54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此事,区住建局就其反映问题立即进行了核实,并于9月14日就商铺租金问题进行调解。由于开发公司已将该商铺装修,现为三迪金域铂湾小区售楼部,且正常使用,若立即腾退会给开发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故开发公司提出以原租赁价格租赁该商铺,但反映人执意要求开发公司上涨租金或腾退商铺,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

9月30日、10月14日,区住建局先后两次与开发公司座谈,协调该问题,开发公司仍坚持前期协议租金价格,协调未果。

10月15日,区住建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向其详细告知了核实处理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争得反映人理解;同时,由于该纠纷属于一般民事经济纠纷,已建议反映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

区政府责成区住建局持续跟进该问题后续处理情况,积极协调,推动矛盾化解,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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