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4〕第09048号)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9月11日上午9点,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市分行绥德营业管理部领导班子主动对接部分家属楼业主进行座谈。经过现场沟通交流,充分达成一致,现将有关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该家属楼与绥德营业管理部无任何产权关系。早在2005年根据绥德县房改办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绥德县支行申请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复》(绥政房改发〔2005〕33号)已经公开出售,住户个人具有独立的房屋全部产权,住户在购买房屋时对于房屋出路清楚。该家属楼自建设完工至今,绥德营业管理部从未对家属楼的大门及出路进行任何改动;二是家属楼背靠绥德农商行,左邻绥德人民银行,右邻绥德人保公司。鉴于家属楼住户反映70厘米的通行通道是当年在人民银行和人保公司盖楼时已形成,该通道为人保公司家属楼与人民银行家属楼之间楼间距,历年来一直以来作为行人出路。
绥德营业管理部作为人民银行的县域派出机构,负责辖区经理国库、货币发行等职能,承担榆林南部5县的现金存取业务,被绥德县公安局列为重点防控单位,日常安保与管理工作要求严格,在历年绥德县治安大队例行检查中多次表示“家属院墙体与业务库设有通道,与外界相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鉴于安全要求和方便住户出行的基础上,绥德营业管理部仅将1989年修建时手动铁大门更换为电动伸缩门,居民车辆可随时通过人行门卫正常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