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至2024年4月09日面试通过后,按照约定于2024年4月11日到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六路雅荷春天三期20号楼1-4层(维雅纳酒店)开始为期7天的试岗期,入职时明确表明不会拖欠新员工工资,且次月25日为发薪日,但到2024年5月25日并没有结算工资,中间我一直找直系领导索要,最后拖到2024年6月17日发放4月份工资。
于是决定6月份离职,且于2024年6月18日当天下午提出离职,19日完成工作交接,当时有询问什么时候结清工资,人事部的同事也没有说出所以然。中间一直在询问当时的直系领导直到她直接不回复消息了,最后决定我与其他四个同事2024年7月16日去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但一直未有结果。
我的诉求:尽快结清2024年5月01日至2024年6月18日的工资,希望政府帮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