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住建局回复:发现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的“碑林区兴庆御苑违规交房 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问题后,碑林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兴庆御苑项目在交付时,应向购房者提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没有“两书一表”,购房者可拒绝收房。如因开发商未提供“两书一表”致使交房延期,其责任由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
6月26日下午,区住建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约谈陕西白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是要求开发企业将无“两书一表”未达到交房条件的情况给予公告,并向业主做好赔付承诺,对着急装修愿意收房的业主告知实际情况,消除误解达成一致,其余业主可在取得相关手续后进行收房;二是通过加强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约束开发企业按照商品房合同约定履行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承诺赔付事宜,向购房业主出具《承诺书》;三是贵成开发商加快验收手续办理,同步推进单项验收,尽快完成消防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手续,加快竣备手续办理。
碑林区住建局回复:兴庆御苑项目4#5#6#楼取得预售证销售以来,因疫情、治污减霾管控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多次停工,造成工期延误,我局密切关注,督促开发企业提出解决方案,最终承诺2024年6月30日交付。
6月30日,兴庆御苑项目开始办理业主收房手续,因暂未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导致业主产生误解,担心其权益无法保障,要求停止收房。我局主要领导、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立即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一是约谈开发企业,作出收房承诺。对于愿意收房的业主,根据开发企业出具的《房屋交付承诺书》内容,竣工备案前物业费免费,电费竣工备案前装修期免费。对于不着急收房的业主,待房屋竣备后开发企业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二是听取群众诉求,合理解答疑问。我局就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涉及部门、审批流程耐心细致向群众进行解释,并制作《竣工联合验收事项资料清单》向群众公示,方便群众知晓竣备全流程办理程序。我局也将督促开发企业力争在3个月内办理完竣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