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府物业未紧急关闭水阀造成住户家严重泡水 要求承担赔偿

用户_AzAX李
2024-05-17 09:36
点击数:

我是莲湖区白鹭湾社区404栋楼2单元201业主,3月31日凌晨5:30楼下邻居打电话通知家里卫生间漏水,我家里无人,只能及时拔打宏府物业值班电话关闭阀门,87610308一直无人接听,6点左右拔通接保安,回答称电话只能接不能拔出。6点30分左右维修人员到场关水,同时间段楼上、楼下邻居共同努力排水,但还是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负一楼木地板泡水已赔付4500元,一楼壁纸泡水、门套泡水共8000元,需赔付共计12500元。

我们这栋楼已每个单元负一层东户都有一个阀门,但被住户装修包在里面,物业收过装修压金但无监管。物业推脱不予解决,投诉到物管科无人处理  , 宏府物业公示服务为24小时值班 , 紧急维修为30分钟到场维修,  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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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5-17 10:47
已转交 2024-05-24 15:27
已反馈 2024-06-04 17:05
已反馈 2024-06-0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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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府物业未紧急关闭水阀造成住户家泡水 已约谈物业负责人
莲湖区
2024-06-04 17:05

西安市莲湖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回复:接到网友反映“宏府物业未紧急关闭水阀造成住户家严重泡水 要求承担赔偿”留言后,我区安排区住建局、北院门街办进行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致函如下:

经了解,该网友于3月31日凌晨5点30分致电物业反映家中水管爆裂问题,物业工程部于凌晨6点20分将主管道阀门关闭。网友认为:小区物业之前公示的《物业服务指导标准》里承诺:“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物业未在半小时内关闭水管阀门,导致其损失严重,现要求物业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网友诉求,一是区住建局已对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时处理业主诉求。二是北院门街办已联系社区律师进行调解。目前,双方正在进一步协商。下一步,区住建局、北院门街办将积极搭建沟通平台,促进问题妥善解决,如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议网友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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