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建局领导您们好,我姓张,2021年与陕西宝晶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保利爱尚里2106室和2107室,但是该公司多次违约拖欠房租。
按合同约定,本人已于2024年3月31日通知该司2024年4月8日正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陕西宝晶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几乎每月都拖欠房费。面对我提出的权利要求推诿不回应。
故我向西安市住建局反映这一问题,同时我们也通过微信告知对方过期不配合办理移交手续,我方有权利采取任何措施清房。鉴于该司的拖欠行为不止伤害我们一户,特恳请贵局帮助协调解决,并监督其与众多客户的合同履约行为,以免造成社会负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