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3·15丨宝鸡高新首府项目无证售房 诱骗我办贷款

与妮
2024-03-11 09:16
点击数:

我于2023年5月在宝鸡市高新四路高新首府三期购置一套房子,交了三十一万多的首付款,高新首府没有预售证卖给我,由于本人在新疆回不来,所以提前给本人办理建设银行贷款,本人提前面签,回到单位后才得知他们无证卖房,八月份他们预售证下来了,也告知我之前办理的建设银行贷款无法履行协议,网签备案也无法进行,合同也无法签订,求本人回来办理,但本人也买房前也提前说明了情况。本人强烈要求退房退款,和他们交涉无果,我投诉了宝鸡相关多个房管局住建局和其他部门没人理会,或者说是无能为力,钱也交了一年了,我被这件事情所控扰,恳请帮帮我,退房退回我的首付款,10号楼1单元1202。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4-03-11 11:29
已转交 2024-03-15 16:36
已反馈 2024-03-25 17:37
已反馈 2024-03-25 17:37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宝鸡高新首府项目无证售房 双方已达成退款协议
宝鸡市
2024-03-25 17:37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经调查,高新首府项目位于高新区和谐路,建设单位为陕西新汇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您所购房屋为高新首府项目10号楼,该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2023)宝市房预售证第2502号,3月20日,宝鸡市城管执法支队约谈了陕西新汇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高新首府项目负责人,要求陕西新汇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积极与您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前期遗留问题。3月22日,市城管执法支队通过电话和您联系,了解到您与陕西新汇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达成退款协议,您对答复表示满意。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