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老烟庄村村民咨询独生子女安置房分配政策

天上的雨滴
2024-01-15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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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老烟庄村民,我们老烟庄村从2014年开始拆迁,拆迁时独生子女政策空白,2019年村、街办、鱼化城改办、高新城开会决定解决老烟庄城改中存在的遗留问题进行商讨。在原分配的基础上多分给双女户一套80平米的安置房,这种分配方案是完全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双女户夫妻的节育证明,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员会及相关组织应当给予以下优待: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发放 补贴补助时,按人发放的,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按户发放的,独生子女户增加三分之一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四分之一的份额;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政策。但是,我们村双女户是按政策走的,独生子女没有享受到应得的福利,希望相关部门关注,我们也要享受到我们独生子女应有的福利。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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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1-15 11:01
已转交 2024-02-22 15:14
已反馈 2024-02-22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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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咨询独生子女安置房分配情况 高新区回复
高新区
2024-02-22 15:15

西安高新区宣传文旅局回复:关于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的“老烟庄村村民咨询独生子女安置房分配,独生子女户应增加80平米”,高新区鱼化寨街道核实回复如下:

经核实了解,《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财产收益和财务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的份额。未涉及宅基地拆迁安置。

同时,《老烟庄村拆迁安置实施方案》、《老烟庄村拆迁安置补偿实施细则》及相关城改工作会议纪要中未提及网民反映的独生子女户应增加80平米的安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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