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政府被判违法拆迁后仍强制拆除房屋
张琳莉 发表于 2022-09-15 10:42 点击数: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西段103号院2号楼1单元301的住户,2020年渭滨区政府出公告要拆迁本小区,本人提出其补偿方案远低于国家标准,且其拆迁没有相关手续,向法院上诉,判处渭滨区政府违法拆迁,令其改正,政府不但不改正还强行破门连夜拆除本人房屋,本人向法院上诉,判处其强拆违法,可是其完全没有要纠正错误,解决问题,在无证违法的前提下继续施工,我们多次找到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举报其无证施工,要求其办证,执法局说已经给工地断电,贴封条,可是工地依然在施工,封条已经被死掉,再去执法局举报,执法局人员都说他们没施工,我们到各部门询问他们也没办证,之后就是对我们的搪塞,我希望政府在给我分忧解难的同时惩处相关责任人。
-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宝鸡市 。
-
渭滨区政府强制拆除房屋 城管局回应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网民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 经二路102号院省二建工地目前规划审批手续不全,我队对该工地采取了停工查封措施。该项目属于旧城改造项目,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2022年7月5日对我局来函,请求允许企业在办理各项手续的同时,加快安置区工程建设进度,并积极督促项目实施企业加快办理各项手续。工作人员已将上述情况告知您。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发表您的看法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