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网民您好,留言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责令我局执法支队展开调查,经执法人员调查,现回复如下:
该项目位于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西段,为金台区联盟二组城中村改造项目,由陕西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占地57亩,建设用地47亩,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规划建设5栋住宅楼,2栋商业楼。
该项目2021年4月开工建设,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该项目违法建设后,于2021年4月起先后多次对该项目违法建设行为下达了《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工在取得相关规划手续后方可施工。同时为了确保工地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达标,执法支队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多次下发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通知》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督办单》,要求建设单位自查自改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每月在项目现场召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单位主体责任会,明确主体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完善相关规划审批手续。但建设单位置若罔闻,仍然继续强行建设。为了加强监管,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支队于2021年7月29日对该项目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宝市城管罚立字【2021】第011044号),并于2021年8月4日,2021年9月29日,2021年11月3日,先后3次对该项目施工现场采取断电、驱离施工人员、查封工地等强制停工措施。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我大队每天安排两名执法人员在该项目现场专人蹲守。2021年12月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宝市城管罚决字【2021】第011044号)。
近期,我局针对该项目未按规定程序补办相关规划审批手续违法施工行为,于2022年4月2日对该项目施工现场依法进行查封,责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并限期补办相关规划审批手续。鉴于该项目违法施工行为屡禁不止,为防止其利用节假日违法施工,我局执法支队全体执法人员停止休假,由主要领导带队,联合公安巡警三大队自2022年4月3日起,对该项目施工现场及销售中心再次采取现场检查并安排专人蹲守,确保该项目停工落到实处,后续我局将继续督促其补办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