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不签三方协议给处分

无助的学生
2021-05-1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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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西安市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学院大四毕业生,二三个月前开始辅导员和老师就让学生们签三方协议,但是很多学生有自己的打算,或考研或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不能签协议,这可能影响了学院和老师的利益,前两天学院突然给没签的学生,处于警告处分并记入档案,这会影响学生们考研找工作,学生们找导员,导员说签了协议可以取消处分,找学院领导,学院领导没人管让找导员处理,老师们互相踢皮球,学校这样做合理吗?请领导为我们做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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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5-17 15:36
已转交 2021-06-01 16:59
已反馈 2021-06-04 17:00
已反馈 2021-06-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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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不签三方协议学校给处分 陕西省教育厅回复
陕西省教育厅
2021-06-04 17:00

陕西省教育厅回复:贵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1〕第06048号)反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不签三方协议给处分”的网民留言办理函收悉。我厅立即责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对网民反映事情进行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本次处分原因与是否就业无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学院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针对近期无故旷课,无故不参加田径运动会、招聘会等教育教学活动累计达10学时及以上的各年级共计78名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并于2021年5月12日下发文件。此次处分的78名学生涵盖艺术学院各年级,其中毕业班级学生24名,包括已就业及考取研究生的2名学生。

综上所述,本次“处分”原因为“无故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与是否就业无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从未将处分与三方协议挂钩,也从未发生由于学生不签就业协议而给予处分的情况。

如网民仍有疑问,可直接致电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行政管理中心029-82628231咨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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