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8日家里为我和孩子在咸阳市玉泉东路丽彩万达广场写字楼22层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部购买了1份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康健华贵B款医疗保险”,保险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7日。 但在2021年2月28日时,妻子短信收到费用扣款短信(401+527=928元),妻子反过来还问我是不是用她的卡取钱了,我说没有,为这个事情家庭还起了争执,经过再三核实,最终确定扣款单位为新华保险公司。
投诉原因: 1、新华保险在没有任何电话或者短信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私自从个人银行卡划走保费,应属于违规行为; 2、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财产安全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诉求: 1、在3月15日前将扣的928元费用退回原银行卡; 2、新华保险需支付由于此行为带来家庭矛盾的升级产生的精神损失费1万元; 3、对消费者权利的侵害,需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