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通过壹钱包APP使用平安万里通积分兑换500元天猫购物券,因选购商品无法使用该券,且过期前无任何提醒,在过期一日后发现,该券过期无法使用,此次过期纯属因平台未提醒导致。
12月10日晚与天猫客服沟通,客服一味推诿,拒绝办理延期或商量解决,本人要求升级投诉也告知只能登记但后台也不会处理,天猫内部投诉无效故反馈贵部申请处理。
我认为此500元购物券是我用等值人民币的万里通积分兑换的,属个人实际消费,但天猫平台和用户预留手机均没有提示到期,反馈申请协商诉求却不予理会,恶意倾吞我500元金额。11月21日天猫投诉处理部门回电后,依旧不予延期或者其他处理方式,告知规则就是如此。我要求解释制定此项规则原因,客服告知没有原因,就是这个规则,也不会有人给我解释原因。在线也告知会投诉315等监管部门,保持法律追踪的权利,客户也不予重视。处理方式极为过分,直接侵犯消费者权益,对客户投诉漠视,强烈投诉要求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