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民乐小区供暖收费标准不统一 温度不达标

默默无闻
2020-11-06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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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是延安市民政局直属单位(财政全额补款事业单位)。

1、民乐小区有6栋家属楼(供暖是2个自备锅炉供暖收费由延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收费),同一个锅炉出来的暖气收费不一样,分6.5元/平米/月、6元/平米/月、5元/平米/月。

2、平时不检修锅炉一到供暖时锅炉就坏了,而且一维修就几天,这几天没有暖气,暖气费也不给住户少。

3、供暖分几等几样,1、2、3、4、5号楼供暖时间开始为10月30日早上、6号楼为11月1日晚上,相差两天。

4、每年光供暖费收取为200多万,减去烧去的天然气和锅炉维修,剩下100多万都不知道哪去了?

5、民乐小区的供暖时间每天为6:30分--11:00和18:00-23:00两个时间段,一天供暖时间为9个半小时;

6、暖气不达标,家里只有13度,原因是有两个锅炉,而延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为了省气只开一个锅炉。

恳请相关部门调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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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11-06 09:50
已转交 2020-11-1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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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小区供暖收费标准不统一 延安民政局回复
延安市
2020-11-13 17:20

延安市民政局回复:一、关于供暖管理问题

民乐小区实际共有5座住宅楼,其中1、2、3、4号楼为市直民政系统家属楼,5号楼为宝塔区民政系统家属楼,网民所称6号楼是由当时民政系统家属楼承建方,延安东方建筑公司在相邻地块开发并向外出售的商品房,非民政系统家属楼。当时延安东方建筑公司没有给6号楼单独修建供暖设施,其与延安民乐社区服务中心口头协商,由民政系统家属楼自备锅炉为其供暖,收费采取市场化原则。社区服务中心从2009年开始代为该楼供暖,其他物业管理均由东方公司负责。

二、关于供暖费用问题

按照我市物价部门规定,天然气分散集中供热,根据实际测算成本据实收取。2019年,延安民乐社区服务中心供暖总面积55340.31平方米,供暖总支出164.7万元,其中天然气费147.8万元,电费8.5万元,水费1.5万元,人员工资3.9万元,维修费3万元。经核算,每平方米供暖成本达6.61元。网友反映6号楼供热收取价格为6.5元/平方米/月,低于实际成本价格。

三、关于供暖时间问题

因为收费标准低,为了维持运行,延安民乐社区服务中心一直本着既不浪费资金和资源,又让住户温暖过冬的原则,根据天气变化调整供暖时间。天气较冷时,锅炉早上4:00开始运行,中午12:00关炉;下午15:00开始运行,直到凌晨1点多。在每个采暖期刚开始和快结束的时候,因为天气较暖,供暖时间相对短一些。而且基本上每个采暖季,小区都延长供暖时间,2019年采暖费按4个半月收取,实际供暖达5个月。由于建成时间早,小区供暖管网有时会出现一些故障,但都尽全力在最短时间内进行了维修保障。

截止今年11月1日正式供暖前,6号楼都没有把上一年采暖费付完,直到11月2日上午,采暖费余款才转入社区服务中心账户。目前,该楼2020年采暖费一分未交,但社区服务中心出于民生考虑,11月1日已经开始供暖。如该楼还不能及时交纳费用,将严重影响小区供暖的稳定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延安民乐社区服务中心加大采暖等财务收支公开力度,进一步消除群众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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