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市政规划停车场乱收费 请调查处理

段成林
2020-09-18 09:39
点击数:

宝鸡市火炬路全段市政停车场,物价局2011年公示价格2元每次。收费员每次都是收3元,收费员说2元是很多年前的标准了。修改变更收费标准请物价局审核公示,不公示的话收费3元不合理,多收费情况长期大量存在。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核实要求按照物价局公示标准收费,或者修改物价局收费标准公示。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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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9-18 09:39
已转交 2020-09-29 16:08
已反馈 2020-10-14 16:54
已反馈 2020-10-14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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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路停车场乱收费 宝鸡市交通警察支队回复
宝鸡市
2020-10-14 16:54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回复:经公安交警部门核查,火炬路只有全段道路(行车道)上的停车泊位属交警部门管辖,按照《宝鸡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宝政发﹝2011﹞11号)标准要求,执行2元/次的收费标准。其余广场等路面上的停车场属于各所属单位自主管辖,根据物价局定价自行收费,交管部门无管辖权。

公安交警部门对火炬路全段的道路停车泊位实行严格管理,要求收费管理人员工作时着统一的工作服和佩戴工作证,并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统一专用收费票据,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了收费公示牌和监督电话。收到舆情后,交警部门再次对道路停车泊位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要求,坚决避免舆情反映情况发生。

因留言人留言中未对停车场具体地址有描述,没有联系方式,无法核实情况。留言人可拔打0917-6236140反映具体情况。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如遇停车场收费管理人员未着工作服、未佩戴工作证和未使用正规票据或不出具票据的,可拒付停车费。如遇乱收费现象请现场拨打收费公示牌上的监督电话向市物价、交警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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